汉中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4、应当持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及生育状况材料

办理材料

1、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状况证明逐级报批到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取计生部门制式的介绍信和计划生育协议书;

5、手续齐全到县级开具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离开户籍所在地跨乡(镇)或街道办事外居住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口(18-49周岁),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提出办理《婚育证明》申请,填写《办理〈婚育证明〉申请表》,提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夫妻合证的提供夫妻合影照)和下列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9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办理地点:汉中各(县、区)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详情咨询汉中市卫计局办公室:0916-2626703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对于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办理《婚育证明》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受理,并当场或者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在查清婚姻生育情况的基础上,办理《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还需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合同》。

收费标准:免费办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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