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高官大多数涉房产 启示反腐切入点

导语 自2000年以来,14年中,共有53名落马省部级官员涉及房地产,而据不完全统计,14年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在100人左右,这就意味着,近一半的落马省部级高官或多或少与房地产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有分析人士指出:“前十余年,交通建设领域腐败频发,交通局长频频落马。而近年来,国土局长的落马节奏显然快过了交通部门,这充分表明房地产利益链已经成了当前经济腐败案件中居高不下的毒瘤。”

  落马贪官半数涉及房地产,这是最近14年整体的统计数据;如果将统计时间缩短到最近几年,几乎所有落马贪官或多或少都与房地产有关:要么是从房地产开发和房价暴涨中谋取不正当私利,要么则是将腐败所得,兑换成一套又一套房产。

  很奇怪的是,虽然贪官落马多与房产有关,但真正因房产判罪的却很少。公众不知道,依靠他们的公职收入何以买得起那么多房产;不仅如此,他们没有最多,只有更多的房产,却因为审判而事实上被“洗白”了。——落马贪官多涉房,很多贪官甚至直接就因房多而下马,但多套房产本身往往不是审判定罪重点,这是公众对于贪官“房”事最不能理解之处。

  十八大之后,因害怕党中央会掀起反腐败强势行动,有一段时间,在很多城市曾经出现过所谓官员抛房潮,有的官员甚至一次就甩出八套之多。那无疑是“房多多”们比较忐忑的一段日子。时间再往前推一点,频发的“房多多”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也曾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公众抓住贪官多涉房特点,也曝光了很多“房多多”。

  在房价暴涨的今天,贪官多涉房其实只是基本常识。这样的常识提醒我们,反腐败应该抓住房子作为切入点。公众虽然无权“以人查房”,但是反腐部门显然有权这么做。某种意义上,官员“房多多”就是一封公开举报信,反腐部门应该以此入手严格调查。相比偶尔有知情人士冒着被报复风险举报某个官员“房多多”,反腐部门实在不该放着现成反腐手段不用——14年来落马官员多涉房的事实,应该值得反腐部门借此举一反三。

  落马官员多涉房,还不得不让人想到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试想,如果官员都需要公开包括房产在内的家庭财产,他们的某些腐败行为是否就不敢那么胆大妄为?因为,一切腐败利益最终都要归集到官员财产的大幅增长上来,其中又尤以房产占比最大。就算完全彻底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因为对“系统性风险”的担忧暂时做不到,至少可以先从公开官员房产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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